从神明,公司,到人工智能:法律人格的历史逻辑与 AI 成为法人的结构性代价
在当代关于人工智能(AI)是否可能成为“法人”的讨论中,一个常见的直觉性反对意见是:法人应当是“人”,至少应当具备类似人类的意识、道德感或责任能力,而人工智能显然不满足这些条件;然而,这种反对在法律史的维度上并不成立,因为“法人”这一概念自其诞生之初,便从未以“是否为自然人”为必要条件,而始终是一种高度工具化、制度化的法律拟制,其核心目的在于为某类持续存在、可被整体对待、并且需要被纳入权利—义务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