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讨论人工智能、编程自动化或未来组织结构之前,有一个更基础但常被忽视的问题:软件到底是什么。如果只把软件理解为代码的集合,那么我们会忽略它在社会协作中的真正功能;而一旦把软件理解为一种“可执行的协作协议”,许多看似分散的技术趋势——包括 AI 代理、个性化界面、开放协议——就会在同一条演化路径上对齐。
从宏观上看,软件的本质并不是“程序”,而是把人类协作规则转写为机器可执行形式的结构。一个典型的软件系统,不论是支付系统、社交平台还是地图应用,其核心都不是界面或功能,而是一组关于“谁可以做什么、
最近在读这篇被广泛讨论的论文《From Entropy to Epiplexity: Rethinking Information for Computationally Bounded Intelligence》时,我反复产生一种非常强烈的不适感。因为在读的过程中,我经常发现自己不知道信息在上下文中的具体定义是什么了。
论文从经典信息论入手,引用信息处理不等式,说确定性变换不会凭空增加信息量。这一点本身当然没有问题。但从这里开始:后面的论述,已经明显不再使用信息论中那个非常严格、冷静的“信息”定义了,